法律分析:
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是个人的,申请人要签字署名和手印。
2、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果委托他人申请,委托人携带授权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律师,还有律师事务书和律师本身的职业证明资格证。
3、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有了财产担保关系,还要提供财产担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列出担保的财产清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