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适用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一、如何放弃遗产继承?
放弃继承遗产是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继承、不参与遗产分割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即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并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表示。未在此时间内作出表示的,即视为接受继承。
二、如何解决转继承纠纷
转继承纠纷的进行:1、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2、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并且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转给其他继承人。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遗产的转位继承具体是什么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