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后身份证能保留吗
死亡以后,居民的身份证是无效的,这是需要交给公安机关来统一处理销毁的,大部分的地方都是将身份证剪去一角,那么这个证件不能够使用就成为无效的了,死亡人员的身份证也就可以保留下来了。
二、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具体是: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三、人死后身份证会被收回吗?
人去世以后,身份证是会被收回的。一般的情况下,如果你再去办理注销户口的时候,到公安局的时候你会要代理去世的人的身份证,还有他的户口页儿,还有他的一些相关的资料,这个时候派出所就会收回他的户口页,还有他的身份证。只有他的火化证明可以自己存留,其他的都是要被收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