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后身份证不能保留。公安机关会回收身份证。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