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预算公开报表
三、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五、重要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国动办为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机构级别正科级,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2名,其中常务副主任(正科级)1名,副主任2名。
1、负责恩施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工作。
2、负责恩施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与办事机构联络和协调工作。
3、负责指导各专业办公室开展国防动员工作。
4、做好国防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战时快速动员能力。
5、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国防动员工作情况,牵头起草委员会综合文件,材料及其他文秘工作。
6、负责国防委员会全体会议,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
7、协调组织本市国防动员工作调查和理论研究,总结交流经验。
8、负责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
9、按照市国防动员委员会领导意图和财经规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业务经费。
10、负责完成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恩施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赋予的其他工作。
以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维持原编制身份不变,各责负担渠道暂维持不变。
事业单位分类明确后,请您单位根据中华(2011)鄂发(2013)11号,恩施州发(2013)12号和恩市发(2014)4号文件精神分类推进22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由机关1个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含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四)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负责恩施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与办事机构联络和协调工作。
2、负责指导各专业办公室开展国防动员工作。
3、做好国防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战时快速动员能力。
4、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国防动员工作情况,牵头起草委员会综合文件,材料及其他文秘工作。
5、负责国防委员会全体会议,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
6、协调组织本市国防动员工作调查和理论研究,总结交流经验。
7、负责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
8、按照市国防动员委员会领导意图和财经规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业务经费。
9、负责完成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恩施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赋予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xls
三、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33.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1.04 万元,增长127.78 %,主要原因是新划转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增及政府加大对国防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5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3.59万元。其中: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国防支出185.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7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33.59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45.67万元;津贴补贴40.64 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 3.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8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9.04万元);住房公积金19.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7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3、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 万元;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17.76万元。其中:办公费2.1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2万元;培训2.07万元;工会费2.07万元;福利费3.45万元。
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17.76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 万元。
5、项目支出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33.59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1.04 万元,增长127.78 %,主要原因是新划转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增及政府加大对国防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33.5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1.04万元,增长127.78 %,主要原因是:是新划转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增及政府加大对国防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15.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1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3万元;住房公积金19.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75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7.76万元,其中:办公费2.1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2万元;培训2.07万元;工会费2.07万元;福利费3.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增长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2019,公务用车保有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明细开支情况。增减变动及异常情况说明。其中:
办公费2.1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2万元;培训2.07万元;工会费2.07万元;福利费3.4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万元。包括:
货物类0万元。
工程类0万元。
服务类3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基本公共服务类0万元。
社会事务服务 类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因国防经费属保密项目,未做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评价。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专业名词解释
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相关解释。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收入解释、功能分类科目解释、经济分类科目解释、本部门特有项目解释、其他需要解释的事项,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7.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