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提前三十日解除合同,三十日期限届满,解除生效。不同的解除情形,解除合同的生效时间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