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全国联招:
(一)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注4)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5),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5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5)的,也可参加报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日至3月15日。所有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lzks/)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输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证件电子照片及学历资料。本次网上报名暂不缴纳报考费和选择考试地点。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务必使用本人有效电子邮箱用于系统注册,联系方式应确保能联系上本人。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法律依据】: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全国联招:
(一)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5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日至3月15日。所有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lzks/)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输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证件电子照片及学历资料。本次网上报名暂不缴纳报考费和选择考试地点。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务必使用本人有效电子邮箱用于系统注册,联系方式应确保能联系上本人。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