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认定条件:
(1)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
(4)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5)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和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行政诉讼的原告如何确定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认定条件:
(1)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
(4)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5)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和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原告?
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行政诉讼原告。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原告?
一是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怎样确定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在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不作为或所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第三人从总体上可以分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和证人型第三人。
1、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的公民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而是参加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2、被告型第三人,是指应当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但因原告不指控,而被法院作为第三人通知参加诉讼的行政机关。
3、证人型第三人,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作用是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第三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特征:
1、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并且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