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放高利贷罪是什么
放高利贷涉嫌的罪名种类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涉嫌高利转贷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
3、涉嫌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其他犯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高利贷法律是否规定高利贷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是一个金融名词,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超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法律依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律依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四)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高利转贷罪立案规定?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我国刑法对高利转贷罪的立案规定?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贷是怎么规定的
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是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