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考生如在考试前发现身份证丢失,可持户口本到公安户籍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一旦发生身份证丢失,考生可以立即去户籍部门办理新的身份证,或者携带户口本或者护照到公安部门开具身份证明,该身份证明可以代替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