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1,癫痛中度;
2,四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7,完全运动性失语;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9,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