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转接党组织关系需要介绍信。\n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n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党组织,应当及时转移组织关系。\n党组织对转入的党员,应当核查其党员身份。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教育帮助,经教育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暂缓办理转入手续,并责令限期补正。\n党组织应当对转出党员档案进行密封,由党员本人携带或者由党组织通过机要交通、安排专人送交转入党组织。\n党组织应当做好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工作,转出党员所在党组织超过15日未接收的,转出党组织应当联系转入党组织,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