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2012年3月28日施行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要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有两条以上车道停车时,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车辆要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车辆要减速通过。
【法律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