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进入的拘传一般都会到庭,除非嫌疑人出现逃逸的情形,这个时候就会挂网追逃,重新对嫌疑人进行抓捕。另外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进行问讯的时候,可以进行拘传,如果拘传期满不作出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