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法》,当事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应当依法确定,未依法确定的不得收取,已经收取的应当及时退还。因此,如果认为自己支付的诉讼费用被非法收取或者没有按规定退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首先,可以向当地法院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申诉。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例如收据、付款凭证、退款凭证等,以便相关部门核实事件真实性。申诉受理部门会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其次,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以虚假、误导等手段违法收取费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认为自己支付的诉讼费用是非法收取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会依法核实,并给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