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是不是审判人员
书记员不属于审判人员。
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看完本文的内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践中,书记员不是审判人员,审判人员是另有其人,两者的分工不一样,起到的作用也不一样,大家需要了解清楚关于法庭的制度就明白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