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外地公积金提取现金是指在异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参保时,在异地取得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缴存的公积金进行提取的过程。根据相关规定,外地公积金提取现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提取原因符合规定、提取金额在规定范围内等。提取原因包括购买、修建、翻建住房等、重大疾病、残疾、成年子女教育等多种情况。提取金额方面,根据不同提取原因和个人实际缴存情况有所不同。在办理外地公积金提取现金时,需要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提取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等),以及银行卡等。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会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需要注意的是,提取现金可能会涉及到税收问题,具体是否需要缴纳税费需要根据当地税法规定来确定。同时,提取现金也可能会影响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因此在提取前需要仔细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