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补偿,由合同的类型和合同的终止方式来决定。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由于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那单位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才能终止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