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结案的能翻案。但必须符合翻案条件,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翻案,否则盲目翻案毫无意义。所谓刑事案件结案,应当是侦查结案,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要求公安部门重新侦查。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件中,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