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普通程序开庭流程:
1.庭前准备,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庭审调解;
5.书记员当庭宣读法庭笔录,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
6.庭审结束,人民法院当场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