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发生实质性违约的,应当按照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赔偿。首先,招标方和中标方应当就合同履行的内容订立合同。招标方要求中标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方应当根据要求进行缴纳。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违约,就可以根据保证金的数额,决定赔偿范围。如果属于在保证金的范围内的损失,那么招标方可以不予返还保证金;如果超过了保证金的范围,就还要对超过保证金的损失部分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保证金的,就按照实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不得超过双方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到的损失的金额。
若提交了履行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未提交履行保证金的,由违约方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中标后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是属于违约的行为,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