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劳动者因为不同意调岗而被单位给辞退,单位应该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的,每满一年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就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还是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