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分居的夫妻
1、属于北京户口的一方其单位提供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名额。
2、属于北京户口的一方为博士或者硕士毕业且工作已满3年,或者获得的中级职称工作已满3年的。
3、离休或者退休的父母投靠子女
4、外地户口的离休或退休人员可以投靠属于北京个人户口的子女,前提是其没有外地户口的其他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