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访问北京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如下是最新北京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政策暂定继续 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注,北京市现行户口政策要求老人投靠北京子女必须满足被投靠人是独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户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几个地方。另外父母两个人必须一起提出投靠申请如果一方已经过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 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卓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卓);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