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各省、自治区在养老金支付方面仍然相互独立,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金额,因此不同省份的退休工资差异很大。从下表可以看出,西藏已经超过北上广,成为养老金第一的省份。全国只有四个省的养老金超过4000元,而广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的人均养老金也在3000元左右。目前,我国真正能领取4500元以上养老金的人数保守估计为200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至少900万人,相当于40%左右。事业单位占参保人员总数的12.8%,但4500人以上养老金人数可占40%。这个数据太羡慕了。前三十年看嘴,后三十年看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