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万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云乡姚坊段, 地理坐标:东径116°46′01″—116°47′34″,北纬28°46′03″—28°47′45)实行永久禁捕,禁止一切捕捞作业,禁止垂钓。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
二、珠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实行永久禁捕,禁止一切捕捞作业,禁止垂钓。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
三、乐安河万年段(乐万亭至严家渡)实行禁捕,禁止生产性捕捞。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