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0个省市户籍人员可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包括天津、河北、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广西、西藏、新疆、内蒙古。 办理条件
1、在京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纸质版;
2、申领人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换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领人持原《居民身份证》现场办理。现场进行指纹采集、人像采集等工作。领取凭证,待原籍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二十日后凭借领取凭证现场领取身份证。
办理地点
北京市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
北京市派出所地址电话上班时间查询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费用:
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办理时限:
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二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相关提醒
1、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2、外省市户籍公民不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