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设立居住权的法拍房吗
《民法典》首次提出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定可通过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两种方式。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因此在拍卖的法拍房中,会出现存在设立过居住权的情形,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只会影响使用性,不会影响所有权,而法院是基于债权人的申请,拍卖抵押物的所有权,因此《民法典》生效后,会存在小部分法拍房设有居住权的情形。
实操提示 :
在购买法拍房的时候,除了要去查询该套房子的权属、抵押,是否查封,户口是否迁走,是否欠缴税费、物业费、水电燃气费外,还要再多一项工作,就是去查这套房子的居住权情况。
由于《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经过登记才可产生相应支配力,那么一套房产如果要设置居住权,就必须在房管局进行登记备案,因此只需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或指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就可以了。
2.有居住权的法拍房能否办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人对房屋只具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过户交易,但是居住权不会随产权人信息的转移而发生变化,过了户也得等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才能拥有房屋全部的使用权。
因此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影响办理产权证。
3.有居住权的法拍房能否抵押
设立居住权的法拍房,买下后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第399条列举的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内并不包括存在居住权的房产。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存在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再行设立抵押权,只要抵押权人接受即可。
实操提示 :
在该房屋上设立的居住权的剩余期限,将会对抵押权人抵押权的实现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债务人以房屋作为抵押物时,债权人应当考虑该抵押房产如果设立有居住权,对后期拍卖成交的影响性,从而影响实现担保回款的能力。
4.有居住权的法拍房能否入住
如果拍卖成交之后,竞拍者还没有及时发现这套房屋存在居住权设立,那么,法院会按照正常情况出具执行裁定文书,即便过了户,产权人依然享受不到房屋实际的使用属性,既不能赶走居住权人,也不能出租。
所以在购买法拍房时,在参拍前需要调查清楚是否有居住权以及设立时间,如果存在的居住权时间较长,需要谨慎参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