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税收,我们了解的比较多的就是个人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达到了个税的起征点,公民就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大部分人的个税都是由公司代为扣缴,个税的缴纳一般是有个税系统的,有时候,企业需要对个税系统的人员进行修改删减,那么个税系统如何减员?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税系统如何减员
1、进入到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主界面-找到左边一栏的功能菜单,点击人员信息采集
2、在人员信息采集这一选项里里,用户不单单可以看到已经添加的人员信息,还可以对人员信息进行相应修改和删除的操作。
3、对想要删除的人员进行选中-找到右上方更多操作这一选项-点击删除按钮
4、弹出确信信息的窗口提示-点击确认按钮,完成个税系统减员操作。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减去以下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
1、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2、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
3、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4、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三、个税申报有什么好处
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前,法律上没有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因此,在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税法,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这样做,
一是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是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三是有利于加强分析比对,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四是有利于为下一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同时,也符合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通常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