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诈手段达成的合同有效吗能否撤销
以诱骗手段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协议,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使用欺诈、胁迫、利用他人的无知、无奈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那么这种合同是无效的。 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签订的合同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需要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向有关机关证明自己的主张,要求撤销该合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充分证明对方当事人使用了欺诈、胁迫等手段,才能使合同无效。
合同效力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当事人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自订立时起就是无效合同。
当事人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如果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可的,合同有效;如果合同另一方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撤销了合同的,合同无效。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撤销。以欺诈手段达成的合同有效吗能否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