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一方当事人拿到裁决书,如果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任何一方到法院起诉,裁决书即生效。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拒不履行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