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资产流拍后的分配《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股权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
第一次拍卖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进行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90%。经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人民法院可以在每次拍卖未成交后主持调解,将所拍卖的股权参照该次拍卖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普通股分配剩余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其资产拍卖后,应当按照怎样的顺序进行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拍卖破产资产怎么办
破产资产拍卖不掉可以进行流拍,然后重新估算价格继续再拍卖。如果仍然无法拍卖,则由人民法院委托有关单位变卖、自行变卖或者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公司如何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利润分配的顺序为:纳税——补亏——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对剩余利润进行分配。
公司法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公司法破产清算的进行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