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开原住所地超过一年,且双方感情关系已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离婚的,需要夫妻任意一方回到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诉讼离婚的,由原告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