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乏中学生也加入到了美容整形的行列。而中学生一般在13岁到15岁之间,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所以如此规定,其根本原因在于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防止其因认知和判断能力的不足而损害自己的利益。而该年龄阶段的中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生活日用品、玩具等金额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无负担的接受赠与的法律行为。但整形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其既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属于“其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另外,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因此,中学生不可以独自去做美容整形。行动建议:法律严格限制未成年人整容整形,一方面是其生理不成熟,除非必要情况,否则整形会带来极大风险,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心智亦不健全,对于自身的权利义务不具备独立处分的能力。
《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因此,中学生部可以独自去做美容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