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执行董事、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兼职,也可以是两个人各司其职。
(1)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要对董事会负责;
(2)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的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