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无偿划转资产给子公司的账务处理
2、但是,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3、企业发生破产重整,其非控股股东因执行人民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计划,通过让渡所持有的该企业部分股份向企业债权人偿债的,企业应将非控股股东所让渡股份按照其在让渡之日的公允价值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减少所豁免债务的账面价值,并将让渡股份公允价值与被豁免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控股股东按照破产重整计划让渡了所持有的部分该企业股权向企业债权人偿债的,该企业也按此原则处理。
5、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准则对无论控股股东,还是非控股股东的投入,均分为两种情形,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作为收入处理,否则作为资本金(资本公积)处理。
6、第一,如果企业接受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
7、第二,企业无偿接受划入资产做捐赠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
8、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的会计处理
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处理,母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母公司会计处理:
借: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划转的股权)或资产
(2)子公司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划转的股权)或资产
贷: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