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1、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境地区,必须经常住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一个人两个户口两个身份犯法吗
一个人两个户口两个身份是犯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告。
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籍和一个身份证,有多余的户口属于违法的行为,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出户口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