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温州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凭市民卡和《温州市(区)医疗保险专用证历》可以在省内指定的异地医保定点单位直接刷卡进行门诊,购药交易,省内市外的住院交易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可在全市具有市异地资格的医保定点单位就医、购药,实现即时刷卡结算。
自2012年4月1日开始,温州参加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凭市民卡和《温州市(区)医疗保险专用证历》在全市医保异地定点单位按规定就医、购药,实现即时刷卡结算。已经过参保地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可在温州市外浙江省内已开通全省医保异地定点单位刷卡即时结算。参保人员持卡结算时,其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单位直接结算,个人不再垫付。
关于温州市外浙江省内就医结算的问题
答:在浙江省内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以持市民卡和医保证历直接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