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需要先确认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是否满一年其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2.填写生育保险登记表,单位盖章连同确认妊娠的诊断证明,交社保管理处审核。 表格等一般可以在社区(街道)领取。
3.经社保审核通过,盖章。
4.参保人,就是该职工,可以凭社保卡(医保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产检、分娩,直接享受规定内费用的费用减免。
5.孩子出生后,填写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申报表(盖章,填上单位账号),带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证明、户口、结婚证、身份证、分娩住院的出院小结,去社保办理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