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居民住宅用电负荷配置标准
住宅类: 1、50m²以下:按4KW配置; 2、51-60 m²:按5KW配置; 3、61-100m²:按6KW配置; 4、101-120m²:按7KW配置; 5、121-160m²:按8KW配置; 6、161m²以上:按10KW配置; 7、超大面积的居民住宅、别墅、电采暖、电气化小气按现场实际情况设计; 8、居民住宅容量大于10KW按三相计量方式考虑。
【法律依据】: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当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供电企业没有不予 供电的合理理由的,应当供电。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电价、分时电价。
第二十七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 交付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