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立之后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年检,但也有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办理年检手续,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理呢?这就需要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才能处理好关于企业年检的问题
一、企业年检怎么办理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进入当地省级工商局官网,会有企业年报的入口;或者直接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2、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域。每一个省市企业年报的入口不一样,所以一定要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的正确地址。
3、进行企业身份验证。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需要再次选择地域),再选择企业的年报登录方式,登陆年报系统。企业有三种年报登录方式:工商联络员登录、ca证书登录和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4、登录企业年报系统后会弹出一个对话框《填写须知》,企业年报经办人应该仔细阅读,滚动到末尾,选择(已阅),再点击“确定”。不选择(已阅),无法进入下一步。
5、点击“年度报告填写”进入年报录入,在弹出的窗口选择“年报年度”,如“2016年度年报”,再按照系统提示将应该填报的资料信息全部填入系统。每填写完一项信息之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中途需要暂停点击“暂存并关闭”按钮,直到所有年报信息全部录入年报系统。
6、最后仔细审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国家企业信息公开系统有什么作用?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和查询服务。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综上所述,关于以上问题,个人依据请根据以上内容进行年审,并且要为年审进行充分的准备。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