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有关内容的规定。各国法律都承认当事人规定不可抗力内容的有效性,并允许当事人规定与法律的规定不同的范围和内容。虽然每个合同规定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不可抗力事故的法律后果;出具事故证明的机构和事故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
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对于这个问题,一般容易引起当事人的争议,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应当规定的具体一些,不能笼统或含糊不清。防止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容易产生不同解释,出现纠纷。
不可抗力事故的法律后果:除应规定清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只能中止合同外,还应规定买卖双方都可援引的不可抗力免责。
不可抗力事故出具证明,在我国一般由中国国际商会出具。在国外是由事故发生地点的政府主管当局签发,或由当地的商会以及登记注册的公证人出具。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