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户口迁移村不接收怎么办户口迁出一定要有接收方,如没有不能办理户口迁移。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夫妻户口投靠,村委会有权拒绝开证明,因为是村委会的权利。按规定往村里迁户口,必须村民规定的人数签字同意村委会才开接收证明,村委会都一定的自主权,所以村委会在没有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开接收证明。找到农村落户的政策依据之后,再对照政策依据所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然后向村委会提出落户的申请。比如,2017年有一个人想把他非农业户口的儿子的户口转到村里,他先是找村里承包了一片荒山,然后又找村里的一农户租了一处房子居住(租赁的房子也算是合法固定住所,并不是说非要是产权是自己的房子才是合法固定住所),最后他拿着政策依据和荒山承包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找到村里要求将儿子的户口转到村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