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迁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按照户口管理政策相关规定,一个户头只能上一户人,在原产权人户口没迁走前,新房主的户口是不能迁入的,这难免会影响到孩子就近上学等问题。原产权人出售房屋后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处理起来相当难。由于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原房主不迁,公安机关也无法劝说。另外,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既不受理也不判决,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通过协商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