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按年补缴。
如果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已经缴纳了10年的社保,则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补缴社保,直到缴满15年为止。
2.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必须满足此类条件。“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961年至1982年下乡受过教育的青年”,“2011年以前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障的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可以一次性付清,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暂不支持一次性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