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建筑所建议的债务重组计划,已获得债权人的支持。该计划还有待公司股东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
该BBR控股的子公司昨天召开债权人会议,两组债权人的多数代表都投支持票。第一组债权人是债务数额1万元以下的无担保债权人,另一组是债额超过1万元的无担保债权人。
在场的第一组债权人有94名,其中90名占债款总值92.9%的债权人支持债务重组计划。在第二组98名投票的债权人当中,89名占债款总值87.6%的债权人投支持票。
一、债务重组对债权人的影响
1、损失利息或本金。在债务和解中,债权人有时需要作出免收本金或利息的让步,从而导致其利益的直接损失。
2、延长收款期限。在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本应收回的资金被债务人延期,影响资金周转,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
3、增加财务风险。当债权人同意延长债权期限时,就是将资金继续投放在风险极高的企业中,如果不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意味着一种损失。如果债权人同意将债权转为股权,则意味着将资金永远留在债务人手中。很明显,在一个需要进行债务重组的企业中,债权人的风险本来就极高,股东的风险比债权人更高,在这种情况下将债权转作资本,债权人需要承受更大的风险。
二、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流程如下:1.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3.法院指定管理人。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6.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7.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8.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9.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10.《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