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广运潭大道启源二路至向阳大道市政工程A标段,路线南起启源二路,北至向阳大道,长2.284公里,属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招标范围为启源二路至启源三路K0+000-K0+598.504、启源三路至向阳大道K0+000-K1+685.827图纸范围内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给水管道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
各相关街道、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细化工作方案、严把政策,确保综合改造工程顺利施工。设计单位要结合高陵实际,收集各方意见建议,用最好的设计打造最好的质量,力争早日把项目推向轨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