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招标投标法》及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发出中标通知时间均未作具体规定,但是,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明确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之前,以便有时间签合同。
2、但是,如果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比投标有效期长三十日时,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和发出中标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合同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
第六十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