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村委会的选举应当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结合实际进行选择。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村基层党组织主持村民委员会予以配合;如遇“两委”班子不健全或其他特殊情况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派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内部推选产生主任一名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选举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以公告形式告知全体选民。
怎样确定村委会选举正式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每一村民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无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不得提名为候选人。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
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程序是怎样的
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委会的选举应由村民选举委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组成人员一般是三至七人一经产生就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其主要工作有:一是接受有关部门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三是进行村民登记公布选举名单并处理村民对选举名单的意见四是组织选民酝酿、推荐、提名候选人根据投票结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五是同选民商定选举方式和投票表决方式六是确定、公布选举日期、地点和投票站主持选举及表决七是受理和调查村民有关选举的申诉和控告八是监督选举过程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九是整理和建立选举工作档案总结选举工作十是处理选举工作中的日常事项;2、进行村民登记确定选民名单。依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属本村村民、到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村民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登记确认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3、提名候选人。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村民个人提名候选人即“海选”二是村民联合提名。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即由村民提名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后在正式选举中都应实行差额选举;4、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村委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在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可作出四种选择:投赞成票、投反对票、另选他人、弃权。投票结束后应当进行公开计票计票时应设有由村民推选的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结束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居委会是怎么选举的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居委会换届选举几年一次
居委会换届选举三年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什么是居委会的换届选举
居委会的换届选举是指居委会依照民主程序和自身章程更新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第九条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按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各个组织章程对于本组织换届选举都有详细的程序在我国主要换届选举有党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团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的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