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想将房产留给子女怎么立遗嘱:
1、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自行写下书面遗嘱或者由父母双方口述,见证人书写遗嘱内容;
2、将遗嘱进行公证;
3、可以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5、可以在自书遗嘱中写明将坐落在xx地的房屋留给子女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的类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如果疏忽这些类似问题,也会导致遗嘱无效。
而写好遗嘱以后,如果无法妥善保管和传递遗嘱,很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隐匿、损毁或篡改。
另外,遗嘱往往交由继承人保管,这使得遗嘱不具有隐秘性,而过早暴露出财产的安排在继承人之间造成兄弟反目,儿女成仇的例子不胜枚举。
三、继承常见问题有哪些?需要请婚姻家事律师吗?
【风险提醒】一般继承纠纷主要有侵权和非侵权纠纷,由于继承人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纠纷,或者是发生非法处分、侵害继承权的行为,导致了继承纠纷。
【专家建议】发生继承纠纷的概率比较高,该怎么有效避免这些风险呢?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不论哪种方式和您处在哪种阶段,专业律师建议你先进行法律咨询,专业处理继承纠纷的律师将为你一对一分析案情,针对性给到可能存在的几类风险以及规避的方式,减少非必要的财物损失!